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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警戒:普通食品宣称的禁止要求!
2024-04-09 15:15:07

《广告法》警戒:普通食品宣称的禁止要求!

  央视3.15晚会曝光,某某“保健”酒对外宣称:此款酒具有提升免疫力、改善睡眠、抗衰老、调节生理紊乱等功能作用,并以此作为产品的独特卖点,进行市场推广与销售。

  根据我国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基本要求第3.6 条款,“不应标注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同样违反了《广告法》中对于酒类的禁止内容。

  食品企业在设计标签的时候除了满足GB 7718上的要求以外,还需注意哪些词语是被禁止的。本文统计了广告法中对于普通食品的禁止内容,以供企业参考:

  

  一旦企业违反广告法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的内容,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将面临二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严厉处罚。

  因此,企业在推广产品时,务必严格做好标签审查工作,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绝不能为追求产品销量而夸大其词,或采用模糊、擦边的语言进行误导性描述。企业应当致力于提升食品广告的合规性,以真实、准确的方式描述产品情况,这样不仅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其更好地了解产品特性,还能避免因违法广告行为而遭受监管部门的处罚,进而塑造出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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