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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法规动态08.19~08.25
2021-08-26 14:20:37

食品法规动态08.19~0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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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1年7月27日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210号(农业水利类020号)提案答复的摘要


  关于切实夯实农业绿色发展基础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推行农业绿色清洁生产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系统谋划、重点突破,着力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政策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先后印发《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规划(2016-2020年)》,明确农业绿色发展、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并推动落地实施。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提高补贴资金适用指向性,加快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化。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出台东北黑土地保护、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等政策文件,增加基本建设和财政资金投入。三是健全投入机制。中央财政设立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制度,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相关工作。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贷款担保机制,拨付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性奖补资金,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先后取消农药生产环节、化肥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给予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对农业生产(不含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等。四是完善制度保障。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农业农村部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对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主要任务,实施重大工程,落实扶持政策,健全投入机制,加强评价考核,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关于加强农业绿色技术攻关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强化农业科技对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一是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印发《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导则(2018-2030年)》,引导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开展绿色生产科技联合攻关,突破农业绿色发展关键技术瓶颈。二是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中央级科研院所(基地)等渠道,持续支持农业科研工作。2017-2020年,累计安排农业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算114.63亿元,年均增长6.6%。三是推动成果转化。财政部会同科技部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进入创新领域,支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绿色技术集成创新,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开展农业绿色技术研发,不断增强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支撑。


  三、关于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例行监测,推动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是构建监测网络。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布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控点4万个、农田氮磷流失监控点241个、农膜残留监测点500个,构建起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二是完善监测制度。2021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加强长期观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三是提高监测水平。定期组织监测技术培训,强化监测技术规范宣贯和指导,开展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监测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优化国控监测点位,组织开展例行监测,及时、准确反映各地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和治理成效。


  四、关于优化绿色农产品认证管理,加强品牌建设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一是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推进举措、支撑保障,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二是强化农产品认证管理。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2020年底,全国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用标主体23639家,产品50295个,实物总量约1.5亿吨。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实施“治违禁促提升”专项行动,建设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体系,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7%以上。四是注重农业品牌培育。制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发布品牌农产品消费索引,加强农业品牌管理。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农业品牌政策研讨会,发布《中国农业品牌发展报告(2020)》,加大品牌推介力度。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完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审核流程和技术规范,加强相关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稳步扩大认证规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3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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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丰富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手段,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单位参照执行。


  各单位在参照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报告,以便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检查工作制度和规范,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的问题发现能力。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0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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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饲用大麦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哈萨克斯坦饲用大麦粉进口。


  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0日


  公开征求三烯丙基异氰脲酸酯等11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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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征求11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意见,包含三烯丙基异氰脲酸酯等5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新品种,羟乙基纤维素等4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和丙烯酸与苯乙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共聚物等2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新品种。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0日


  本文由梅里埃营养科学(中国)法规团队


  整理汇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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