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因缺斤少两致歉,净含量标注企业该如何自查
5月23日,某食品企业针对消费者反馈其产品存在净含量不足的问题,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迅速启动内部自查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规,预包装食品必须明确标注净含量,以真实反馈包装内食品的实际重量。
随着JJF 1070-2023标准的正式发布,今年10月12日正式实施。近期,该标准的第1号修改单也已发布。本文将重点讨论净含量标注部分的修订内容,旨在协助企业进行自查,确保产品标注的准确性。
一.净含量标识要求
1.标识位置
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
2.法定计量单位选择
3.字符高度问题
4.标注方式
按照GB 7718-2011附录C.2要求标示,内含多个单件预包装时,还需标注产品规格。
5.固形物的标示
当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且固相物质为主要食品配料时(如:泡椒鸡爪、泡椒竹笋),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以质量或质量分数的形式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标注形式参考GB 7718-2011附录C.2.2。
易被打假的问题:
1.固液两相很明显,却不标注固形物的情况;
2.实测值与标注不符的情况:建议企业做固形物检测,确保标示正确性。对于腌制食品,食物在长期浸泡在高渗的溶液下,由于渗透作用食品内部组织液会向外部浸出,导致食品固形物含量减少,会与标注存在偏差。因此,这类食品生产企业在标注净含量时,需考虑这一因素,确保标注的准确性。
二.JJF 1070-2023第1号修改单更新内容
最后建议企业严格控制添加量,必要时做净含量检测,做好日常品控,以免出现“缺斤少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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